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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4-12 10:04 浏览数:162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教发[2023]12号


各市州及县市区教育(体)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412



湖南省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湘政办发20232)等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要求,特制定全省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扩大优质公办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在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中起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县域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的新标杆。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2023年开始,在两年时间内,通过支持全省100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2024年全面建成,推动项目学校建设成为硬件设施达标,软件条件较好,具有先进教学理念和较高管理水平,在当地形成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学校。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全省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适当扩大到洪江区、鹤城区、永定区、武陵源区等4个脱贫区以及第二届、第三届省旅发大会承办市州所属县市举办的普通高中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对标国家和湖南省中学建设标准,按照实施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原则,确定徐特立项目建设内容。每所项目学校至少应包括一栋标志性的新建建筑(限教学楼、科教楼、体艺馆或图书馆等教学实验体育用房,土建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500万元新建项目应彰显学校文化特色,满足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需求,建设品质优良不建超标准的豪华项目。除新建项目外,对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可同步建设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等教学辅助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以及水电、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添置信息化和实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

(二)名称风格。为纪念著名教育家徐特立先生,新建项目统一命名为特立教学楼特立科教楼特立体艺馆特立图书馆。加强新建项目建设方案顶层设计,统一建筑风貌设计、功能设计、LOGO标识等特色元素设计标准要求,各地根据国家和省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筑既与学校风貌相协调,又体现徐特立项目的品质。

四、资金筹措

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资金由省、市县政府资金和其他投资等多渠道投入组成。其中,省财政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3亿元,20亿元按照每所项目校2000万元的基准标准进行补助(分2年落实到位)3亿元待2024年项目完成并经评估验收后,按照县(市、区)项目完成质量与进度、投资规模(限土建投资)等因素予以奖励。对虚报投资规模、未达到建设要求的县(市、区),省财政将扣回部分补助资金。

各项目县(市、区)要落实建设资金筹措的主体责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建设成本。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对项目建设予以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支持,在项目规划、立项、设计审批、报建等前期工作中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

五、组织实施

(一)项目方案。各项目县(市、区)要按照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遴选确定项目实施学校,制定建设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学校选择、项目选择、建设条件、概念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组织实施计划、时间节点、具体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项目申报。根据实施范围,按照全省86个县(含县级市)4个脱贫区原则上每县申报1所,第二届、第三届省旅发大会承办市州各增加1所申报指标(由承办市州自行确定项目县市市辖区不纳入,另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8000人以上的8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在校生人数1.4万人以上的20个财力分档为二档、三档县,每县增加1所申报指标,全省申报指标总数控制在120所以内(见附件)。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项目申报。申报项目学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根据县域普通高中布局规划,长期保留的优质高中学校;二是对照未来办学规模、办学标准,有条件缺口、迫切需求和符合建设要求的项目;三是项目建设基本条件成熟,原则上项目用地具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征地拆迁、手续办理等相关困难与问题;四是财政资金投入有保障,2023年底前可确保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可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各县市在申报项目时,要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可申报2个项目的县,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排序。各市州要做好业务指导,督促县(市、区)将最紧迫、最急需的项目学校纳入申报范围。

(三)项目遴选。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严格审核项目的基本条件和建设内容,综合考虑十三五中央预算内投资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安排、办学规模、生源增长、县级财力、需求迫切和项目成熟度高等因素,遴选提出100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名单,按程序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项目实施。项目学校和建设内容经审核确定后,各项目县(市、区)要按照既定的建设方案组织开展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模式组织项目建设。各地要切实提高工程质量,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缩减项目投资。各建设项目必须遵从国家和省有关建设标准和相关标准设计图集,项目建成后按要求统一命名,并悬挂统一标识。相关标准设计图集,由省教育厅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各地教育和住建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估验收。项目完成后,各地应严格组织竣工验收。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组织专家逐校进行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打造民生工程。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工程由省统一组织,项目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实施。项目要坚持徐特立群众本位的教育思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各项目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做好项目建设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建设资金筹措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用地保障等工作;住建部门要做好设计审批、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加强对项目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的监督指导。

(二)严格项目管理,打造优质工程。各地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责任主体均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各项目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将徐特立项目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徐特立项目原则上应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对创省部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在评估验收时给予加分。

(三)强化监管考核,打造廉洁工程。省级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根据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要求,在财力允许范围内,审慎做好风险防范,严禁违规举债。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从2023年起,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纳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并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发现违纪违规招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项目资格,并追回省级专项资金。

(四)加强软件建设,打造品牌工程项目学校建成后,省教育厅将通过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网络名师工作室等项目,倾斜支持学校配优建强教师队伍,确保项目学校有好校长”“好教师,确保培养出一大批好学生。通过在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倾斜安排,支持学校提高信息化水平。通过组织优质学校对口帮扶等措施,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指导学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立德树人的育人机制和教育教学模式,不断推动学校内涵建设与发展。加强新闻宣传,大力弘扬徐特立等老一辈革命教育家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精神。

实施方案2023412施行,有效期2

       附件: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412日印


 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湘教发〔2023〕12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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