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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市县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资金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22-06-06 08:32 浏览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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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2022〕108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

市县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资金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92号)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70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善中职办学条件奖补)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

该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3职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601资本性支出(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内涵建设和增加学位奖补主要包括改扩建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图书资料配置等内容,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

二、各地要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求,编制改善中职办学条件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科学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切实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有序推进中职学校建设,以适应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建筑、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校舍安全鉴定、维修加固、隐患整治及相关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三、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82号)要求,进一步提高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直接投资或捐赠等形式参与举办中职教育。

四、各地要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指导和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各项目单位应通过网站设立专栏,全程公示项目建设和完成情况、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一年,确保专款专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挤占、挪用、虚列补助资金,以及项目立项后不能按期启动项目建设的学校,将取消其下一年度补助资格。

五、各地、各校要认真制定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方案,填报《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汇总表》(附件2),经市州教育(体)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730日前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1.2022年市县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分配表

2.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

条件资金预算安排汇总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262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262日印发

湘财预〔2022〕108号 关于下达2022年市县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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